2002年1月2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试行)》的通知,其中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出现哪些情形应进行谈话提醒,并明确了谈话约请部门和谈话对象在执行谈话提醒过程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某资产评估机构在执行评估业务工作中,存在着评估报告披露不全面、不充分和评估依据不合理问题,鉴于这种情况,中注协决定对两位签章注册资产评估师给予谈话提醒。
这次谈话提醒,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试行)》要求,提前三天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中注协的有关领导和监管部的同志对谈话对象进行了谈话提醒,指出两名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的性质及其后果,并向这两名评估师提出批评和整改要求。
通过谈话提醒,谈话对象表示诚恳接受中注协对其执业中存在有关问题的批评、教育和帮助,同时表示认真整改、吸取教训、谨慎执业。